一、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二、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四、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缺勤或脱岗,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更换监理人员。
五、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院所有工程分项承包或强制性给项目部介绍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更不得在所监理工程做上述活动。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并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要求工程监理负责人,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对执行不严的,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的轻重将给以经济处罚。
七、监理人员要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加强廉洁自律。不得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